按现行法例,改装车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完全无须申请改装,可以像一般市版车辆般通过车检便可取得牌照;
二、需要向“陆上运输局”申报改装,更改汽车登记的内容,但无须事前审查;
三、改造车辆;
四、车辆改装后不符合日本的[保安基准](相当于GB国家安全标准),无论用何种申请方法也不会获发牌。
简单地说,第四种改装已脱离街车的范畴,只适用于赛车之类的特殊车辆,可以就此略过。前三个类别才是我们要研究的对象。
大原则
无论改装程度如何,车辆要取得牌照必须符合一些基本原则。其中一项比较重要的条件关乎车辆的体积和重量。此外还有一些关乎细节的规定,例如根据[(日本)道路交通法]第55条第2项,任何改装均不能妨碍驾驶者的视线和方向盘操作,亦不得干扰后视镜和车外照明系统的正常功效。再到一些更仔细的层面时亦有相应的原则性规定,如更换凸轮轴时,引擎便绝不容许超越废气标准。
无须申报的改装日本法列出了八十多种无须申报的改装零件,亦将之统称为[指定部品]。它们大致上分为两大类别,即附件和关乎行驶性的零件,每一类又细分多个组别(详见附表2)。车辆若纯粹换装[指定部品],改装后有没有违反上述的大原则(例如重量没有大变,又不妨碍驾驶或危及车辆的行驶性能)和[保安基准],车主便无须更改汽车的登记资料。为免消费者买到不合格的零件,日本坊间有售的[指定部品]在发售前均需通过有关方面的测试,证明产品符合[保安基准]。如此一来,买家只需确定产品附有合格标签,便可安心购买,亦不怕换装违反改装法例。
如果改装零件不属于[指定部品]又怎样呢?这时便会按大原则办事。一般而言,车辆改装后若没有超越体积。重量的变化上限,所用的轻度改装零件有符合[保安基准],车主也是无须更改登记资料的。比较值得留意的是安装手法在也有一个妙用,那就是[指定部品]即使超出体积及重量限制,但安装手法若不属于永久性质(焊类),车主通常亦无须更改车辆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