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革改的是行政管理体系,119还有的。
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