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局(办、委),庵东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5〕142号)文件精神,结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实际,现就调整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5年11月1日起,宁波杭州湾新区行政管理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2元。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应该不会低于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