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如果换个城市继续买的话,需要办理社保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进入新就业城市之后按照该城市的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进行缴费。
2、参保人向新就业城市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新就业城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后,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5、新就业城市的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