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品相和面值,总之大清铜币户部中间浙字存世量大(仅当十1.6亿枚),价格不高。
浙江在设局造币方面行动较快,规模较大,造币能力强,所造铜元不仅流通本省,而且还大量倾销外地。为此,光绪三十一年七月清政府发布整顿圜法章程的命令:“各省所铸铜币,应令先为本省发行,不得大宗贩运出省”。光绪三十一年底,各省为保护自己的利权,纷纷抵制外省铜元流入本地。此外,户部还规定浙江每日产量不得超过30万枚,这对于像浙江以出口铜元为导向且产能较大的省份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由于浙江巡抚因铜元局舞弊案去职,出口受阻造成本省铜元充斥,浙江分局遂于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底停产,造币历时近9个月,共造当十铜币约1.6亿枚。光绪三十二年各省铜元制造愈多,钱价愈落,官民交困,在一片呼声中,清廷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定产量,归并厂局。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户部财政处会奏,将浙江归并福建为一厂,浙江总局自光绪二十九年正月开制起至三十二年底止,前后造币将近4年,共造折合币约8.2亿枚。民国2年底各省造币厂的铜元产量调査中,总计浙江各厂从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三十二月止,共造二十文约250万枚,十文约9.7亿枚,五文约783万枚与二文约816万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