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工程大学四年后工作包分配吗?
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实行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 各类毕业学员必须按照专业和培养目标进行分配。 培养院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适当选留适合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毕业生。 毕业学员除培养目标为机关业务的以外,不直接分配到机关工作。 入学手续不全,以及在军事、政治、身体、学业等方面不符合培养目标的学员,不得予以定职定级,不得向部队分配,接收单位不得下达干部任职命令。全军院校是指由四总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直接管理的院校。对考生来说,选择这种院校,在毕业时选择面比较宽,学员将面向全军,包括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或其他陆军在内进行分配。全军院校下面又分综合院校和专业院校两类。综合院校为国防现代化培养高级科学和工程技术人才与指挥人才,因此,其专业设置口径相对于专业院校来说较宽,专业数量相对较多,对考生来说选择的空间相对较大。 军兵种院校,主要指各军兵种所属的各类院校,其主要特点是学员一般只在本军兵种范围内进行毕业分配,而不是面向全军。比如,海军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是到沿海的海军部队工作;空军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到空军部队工作;第二炮兵或陆军其他兵种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也只在本兵种范围内工作。 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根据专业对口分配的原则,到部队后一般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以便于学以致用。从总体情况说,指挥类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应到基层部队排长或相当于排长的位置上见习,见习期满后,即可任命相应的职务;专业技术类别的毕业生,一般应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