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员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高铁票,手机票和酒店餐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是住宿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扩展资料
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包括家属)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离休、退职一次性路费。
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差旅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