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应用初始密码为123456,持卡人可携带身份证到省级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省医保局修改,修改社保卡应用初始密码的同时完成医保功能启用。参保人员因密码遗忘或连续6次输入错误造成锁卡的,可持社保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医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密码重置或解锁。
社保卡丢失或被盗后,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分别向省医保局和建设银行进行挂失。挂失可以通过拨打电话进行口头挂失,也可到省医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进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后方可办理补卡手续。
扩展资料
社保卡的功能
社保卡包含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业务,可以为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等跨地区业务协办的开展和通读通用提供支持,并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等查询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以及待遇享受情况等。
实现“一卡多用”;可实现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业务环节的应用,实现“一卡通用”。同时,社保卡还具有就业、失业登记等人社部门的其他业务功能。可作为建设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转账、消费、存取现、缴费、代收代付、一卡多账户、投资理财及其他理财签约服务等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省级职工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