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学位证书需以下几个条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72分。毕业论文良或优。
4、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扩展资料
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获得学位意味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的学术称号要求, 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由有关部门授与并得到国家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
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从2016年1月1日起,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学位证书。证书正文中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位改为“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