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特征,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凸现人的社会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人为本就是要在现实性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把人放在社会主体的地位上。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发展状况时指出:资本在具有无限度地提高生产力趋势的同时,又使主要生产力,即人本身片面化,受到限制。只有废除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才能为恢复人的主体地位、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社会坚持协调发展,不断推进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利益的实现。社会主义社会是协调发展的社会。它体现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之中,是一个物质生活不断提高、政治民主不断进步、精神生活不断丰富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将逐步得到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全面满足人的基本需求,并以之作为社会主义每一个阶段性发展的价值追求和动力源泉。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社会主义青春永驻。
社会主义社会鼓励创造,大力促进人各方面的潜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体现为人的各方面潜能不断得到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促进人的潜能逐步得到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与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前发展相适应,社会和谐程度与人的全面发展也表现为一个分层次、逐步实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随着社会和谐程度的提升,人的各种素质将由不甚全面向着比较全面的方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造就一代又一代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并以此来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我们党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把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四有”公民,看作是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这表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培养和依靠全面发展的人,从而在实践上把提高人的素质、发挥人的作用问题融入到建设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程之中。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互动共进的历史进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互动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他们指出,一方面,未来新社会将使人更充分地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39页);另一方面,只有全面发展的人,才能驾驭生产力、科学技术和交往形式的巨大进步,“因为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全面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6页)。而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全面发展,正是推进社会趋于和谐的动力。因此,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两者相互促进、逐步提高,统一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之中。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从本质上讲也就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的全面发展要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协调中才能实现,亦即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来探讨人的彻底解放的。他们所论证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就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的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这两个方面也正是人从自然和社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标志。因此,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条件,也是人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社会的和谐、人的全面发展都必须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中得以实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在发展变化。科学技术为人类创造出惊人的物质财富,使人们在征服自然中获得了极大的解放。但人与自然的对立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过度地开发征服自然、违背自然的规律,使当代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和人口膨胀等危机。如果人类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势必会造成社会发展失调、动荡甚至灾难。因此,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从根本上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和谐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的不断发展所形成和表现的一种社会存在状态。而人在本质上是社会的人,人的不断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个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不成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人民民主,强调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关心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关注全民素质的提高,以求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http://www.cas.ac.cn/html/Dir/2005/04/12/72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