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上班时间(市区营业部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的部门作息时间除外),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具体为: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市区营业部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具体上班时间为: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定期对账、账账相符制度的要求,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确保受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能在当月及时付款。我管理中心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需要对账结算,无法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