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养廉的高薪制度

2022-04-02 国际 100阅读

对事务官,一般参照私企平均水准
国外的官员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靠选举上台,负责政务的政务官(也叫政客);另一类是受政府选拔雇佣上岗的办事员,称为事务官。
对于事务官的定薪。世界上通行的规则就是参照私企,而且往往会略低于私企。以美国为例,定薪原则是事务官工资不得高于私营企业职工工资。而传说中“高薪养廉”的新加坡,事务官的工资其实也不高于同等水平的私企员工。
对政务官,有综合定薪和参照私企两种,后者被误认为“高薪养廉”
既然新加坡事务型官员的工资并不高,为什么会有“高薪养廉”的说法呢?这是因为新加坡总统能拿200万美元的年薪,相比美国总统的40万美元年薪,要高很多。相比于中国这种官员“表面工资”极低的国家,更显得是“高薪”。
但很显然,所谓的“高薪”,不过是新加坡这类国家把“参照私企”的定薪规则贯彻到政务官层面而已。因为新加坡大公司的CEO也能拿到200万美元这个收入,所以总统顺理成章也拿这个数。与新加坡不同的是美国。在美国,“从政”本身就被看做是一种价值,因此当上政务官已经收获了一份价值,就不需要靠金钱再来刺激,所以美国很多政务官都不拿薪金。而且从政的经历也是可以转换为金钱的,比如总统卸任后靠写书和演讲能收入颇丰。
不能只依赖“高薪养廉”
数据能够说明问题:2003年菲律宾政府雇员的账面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4倍,巴基斯坦是5倍,印度是7倍,然而这三个国家的清廉程度得分在35个排名国家中位居倒数;相反,挪威、日本、奥地利等部分发达国家,政府雇员的平均工资还及不上社会平均工资,但清廉程度得分却高居前列。
从历史的角度看也是如此,雍正发明了“养廉银”,大幅度增加了官员的收入,但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贪腐行为并没有什么大幅改善,雍正一死,养廉银未废除,贪污之风却更胜从前。
不能只依赖“高薪养廉”,那到底该如何设计官员薪酬制度,让官员既不贪腐,又能尽心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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