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一般在患者治疗期间,由家庭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城市低保对象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具体病种证明)。
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可直接向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经村委会审核,乡镇审查(需入户调查核实)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申请农村大病补贴需要的材料:
申请大病救助需提供大病救助申请书、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农村(城镇)低保复印件、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诊断书和病历复印件。
大病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七类人群: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申请农村大病补贴的流程:
城市低保对象向社区提出申请,经居委会调查核实后,由居委会组织居民代表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居民材料予以公示。
社区审核通过后,向乡镇民政部门报备,乡镇民政部门审查(需入户核实)同意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区民政部门经过复核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