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违约,不卖房了,买方就只能接受违约金赔偿,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2020-10-09 社会 132阅读

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卖方是否同意,卖方如果拒绝,则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来执行违约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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