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不需事先告知就解除是指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几种情况是指通知都不需要,想走就走)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冲数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你要你要告知单位,但是不用提前告知,知道情况了随时告知)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散基首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锋梁的;
e.劳动合同无效的。
简言之,你说的前者是指那些严重危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你不要告知单位,想走就走。对于后者,你要告知,但是不需要提前告知,因为劳动法除了你说的这两种,还有一类是你需要提前30天告知单位,也就是正常的辞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