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黄羊去私翻译

2022-04-13 文化 85阅读

《祁黄羊去私》翻译如下:

晋平公问祁黄羊说:“南阳缺个县令,哪一个是担任这官职的合适人选呢?”祁黄羊说:“解狐可以胜任。”平公说:“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祁黄羊)回答说:“您问(谁)适合,不是问我的仇人是(谁)。”平公(称赞)说:“好!”就任用了解狐。都城的人(都)称赞(任命解狐)好。

过了一段时间,平公又问祁黄羊说:“国家少个掌管军事的官,谁担任合适?”(祁黄羊)答道:“祁午合适。”平公说:“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祁黄羊)回答说:“您问(谁)适合,不是问我的儿子是(谁)。”平公(又称赞)说:“好!”,就又任用了祁午。

都城的人(又一致)称赞(任命祁午)好。孔子听到了这件事,说:“祁黄羊的话,真好啊!(他)推荐外面的人,不(感情用事)排除自己的仇人,荐举自家的人,不(怕嫌疑)避开自己的儿子,祁黄羊可以称得上是大公无私了。”

二、原文:

晋平公问于祁(qí)黄羊曰:“南阳无令,其谁可而为之?”黄羊对曰:“解狐可。”平公曰:“解狐非子之仇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仇也。”平公曰:“善。”遂用之,国人称善焉。

居有间,平公又问祁(qí)黄羊曰:“国无尉,其谁可而为之?”对曰:“午可。”平公曰:“午非子之子耶?”,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子也。”平公曰:“善。”又遂用之。国人称善焉。

孔子闻之,曰:“善哉,祁(qí)黄羊之论也!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

扩展资料:

"祁黄羊去私"是出自《吕氏春秋·去私》的一篇文章,文章通过对祁黄羊唯贤是举的事迹的描写,赞扬祁黄羊以国家利益为重,不顾个人恩怨的优秀品质。

《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道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

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是对人类反省而形成的。反映在国家治理思维上,古希腊曾经诞生了自然法思想,以芝诺为代表的斯多葛派主张自然法,到古罗马的西塞罗,对自然法理论完整化体系化。

自然法学说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而超越于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所谓自然法,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表现了自然的和谐和完美。人定法则由于人类的认识局限和私利屏蔽,肯定会有缺陷,因之,人定法必须服从于自然法。

具体的法理,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可能经由人定法来证明,而必须依赖于自然法来证明,不合于自然法的人定法没有合法性。合于自然法为“善法”,不合于自然法为“恶法”,恶法非法。

在中国,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义,但是,老子仅仅强调了“道法自然”,再没有细说。《吕氏春秋》则发展了老子的思想,通过十二纪,把人的行为与自然秩序一体化,在自然秩序中验证社会管理的正当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祁黄羊去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吕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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