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3、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执业人员资格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在放松医疗机构开设的条件,一些地方也在简化流程,但真正实施起来还是困难重重,在遇到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的具体问题时,去北京才众集团咨询询问也是一条准确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