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养老金体系包括三部分,由中央统筹调剂使用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各地方社保机构管理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自愿设立的企业年金(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上述养老基金将通过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投资管理,委托有托管资格的机构进行托管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使养老金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托管业务范围主要有: (1) 安全保管资产。即保证基金资产的完整、独立及安全。 (2) 资产投资的资金清算。即负责管理人运用资产进行投资活动而涉及的资金清算与证券交收。 (3) 交易监督。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要求,确保委托资产按照所约定的要求进行投资,监督资产的投资运作,并向资产委托人报告。
(4) 会计核算。即对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会计记录。 (5) 资产估值。即按有关要求对委托资产进行估值。 (6) 绩效评估。即客观公正地评价资产的运作情况。 (7) 信息报告。即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资产的运作情况和阶段性信息。
其他与资产托管相关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