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一、 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