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顾名思义是辅助正式公安民警工作的工作人员,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拓展资料:
辅警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办事,执行公安机关及所在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徇私,以理服人。
辅警的工作处理方法:
对一般纠纷或违规情况可通过说明教育的方法解决,主要要分清事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以急,可顺不可逆的原则,尽力劝导,耐心调解。
对需要治安管理处罚的,交由公安机关的民警处理,对于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