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捐款25万元援建希望小学和10万元资助改造危旧校舍者,均可将捐款汇至中国青基会,并来人或以函电方式提出捐款意愿和有关要求。捐赠者可在实施希望工程的贫困地区选择建校地点、提出相关要求,也可请中国青基会按照其资助计划在贫困地区代为选点。如捐赠者需要,可同中国青基会签署捐资建校协议书,以保证意愿的落实。
建校地点、规模经中国青基会同建校地所在省(区、市)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考察认定后,即由中国青基会、省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和建校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签署《资助建校协议书》,对建校的规模、设计、工程预算、匹配资金、工程进度、 款时间、工程决算和审计等各项工作及各方责任和义务作出详细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建成后,由中国青基会统一授发希望小学校牌。捐赠者在建校过程中,可随时监督工程的进展情况,并可提出质询或进行实地考察,亦可参加学校奠基仪式或竣工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