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上”,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提出收支概算,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
(2)“一下”,财政部门审核单位预算,按照统一的支出标准和年度预算确定各行政单位预算指标。
(3)“二上”,行政单位根据分配的单位预算指标正式编制年度预算,并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4)“二下”,财政部门正式批复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行政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审批。非拨款收入部分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支出的,由行政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备案,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