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道控制
(1)气管内插管:如有条件,应尽早作气管内插管,因气管内插管是进行人工通气的最好办法,它能保持呼吸道通畅,减少气道阻力,便于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减少解剖死腔,保证有效通气量,为输氧、加压人工通气、气管内给药等提供有利条件。
当传统气管内插管因各种原因发生困难时,可使用食管气管联合插管实施盲插,以紧急给病人供氧。
(2)环甲膜穿刺:遇有紧急喉腔阻塞而严重窒息的病人,没有条件立即作气管切开时,可行紧急环甲膜穿刺,方法为用16号粗针头刺入环甲膜,接上“T”型管输氧,即可达到呼吸道通畅、缓解严重缺氧情况。
(3)气管切开:通过气管切开,可保持较长期的呼吸道通畅,防止或迅速解除气道梗阻,清除气道分泌物,减少气道阻力和解剖无效腔,增加有效通气量,也便于吸痰、加压给氧及气管内滴药等, 气管切开常用于口面颈部创伤而不能行气管内插管者。
2、呼吸支持
及时建立人工气道和呼吸支持至关重要,为了提高动脉血氧分压,开始一般主张吸入纯氧。吸氧可通过各种面罩及各种人工气道,以气管内插管及机械通气(呼吸机)最为有效。简易呼吸器是最简单的一种人工机械通气方式,它是由一个橡皮囊、三通阀门、连接管和面罩组成。
在橡皮囊后面有一单向阀门,可保证橡皮囊舒张时空气能单向进入;其侧方有一氧气入口,可自此输氧10~15L/min,徒手挤压橡皮囊,保持适当的频率、深度和时间,可使吸入气的氧浓度增至60%~80%。
3、复苏用药
复苏用药的目的在于增加脑、心等重要器官的血液灌注,纠正酸中毒和提高室颤阈值或心肌张力,以有利于除颤。复苏用药途经以静脉给药为首选,其次是气管滴入法。气管滴入的常用药物有肾上腺素、利多卡因、阿托品、纳洛酮及安定等。
一般以常规剂量溶于5~10ml注射用水滴入,但药物可被气管内分泌物稀释或因吸收不良而需加大剂量,通常为静脉给药量的2~4倍。
心内注射给药目前不主张应用,因操作不当可造成心肌或冠状动脉撕裂、心包积血、血胸或气胸等,如将肾上腺素等药物注入心肌内,可导致顽固性室颤,且用药时要中断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故不宜作为常规途经。
4、心脏电击除颤
电击除颤的操作步骤为:
①电极板涂以导电糊或垫上盐水纱布;
②接通电源,确定非同步相放电,室颤不需麻醉;
③选择能量水平及充电;
④按要求正确放置电极板,一块放在胸骨右缘第2~3肋间(心底部),另一块放在左腋前线第5~6肋间(心尖部);
⑤经再次核对监测心律,明确所有人员均未接触病人(或病床)后,按压放电电钮;
⑥电击后即进行心电监测与记录。
扩展资料
心肺复苏成功的标准
非专业急救者应持续CPR直至获得AED和被EMS人员接替,或患者开始有活动,不应为了检查循环或检查反应有无恢复而随意中止CPR。对于医务人员应遵循下述心肺复苏有效指标和终止抢救的标准。
心肺复苏有效指标
(1)颈动脉搏动:按压有效时,每按压一次可触摸到颈动脉一次搏动,若中止按压搏动亦消失,则应继续进行胸外按压,如果停止按压后脉搏仍然存在,说明病人心搏已恢复。
(2)面色(口唇):复苏有效时,面色由紫绀转为红润,若变为灰白,则说明复苏无效。
(3)其他:复苏有效时,可出现自主呼吸,或瞳孔由大变小并有对光反射,甚至有眼球活动及四肢抽动。
终止抢救的标准
现场CPR应坚持不间断地进行,不可轻易作出停止复苏的决定,如符合下列条件者,现场抢救人员方可考虑终止复苏:
(1)患者呼吸和循环已有效恢复。
(2)无心搏和自主呼吸,CPR在常温下持续30min以上,EMS人员到场确定患者已死亡。
(3)有EMS人员接手承担复苏或其他人员接替抢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心肺复苏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