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土地用于建厂房及办公楼请问是土地是进入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是否有相关

2020-05-18 财经 97阅读
按新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按原来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 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无论是新旧会计准则(制度),在建设不动产之前都要摊销,建造活动开始的时候,原会计制度是转入在建工程,而新准则不用转入,仍然按无形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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