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试配时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每盘混凝土的最小搅拌量不宜小于25L。
2、试配时,首先应进行试拌,先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必控指标,再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可选指标。
当试拌得出的拌合物自密实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水胶比不变、胶凝材料用量和外加剂用量合理的原则下调整胶凝材料用量、外加剂用量或砂的体积分数等,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应根据试拌结果提出混凝土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
3、混凝土强度试验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用不同的配合比时,其中一个应为规程确定的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2;用水量与基准配合比相同,砂的体积分数可分别增加或减少1%。
扩展资料
水稳定性检验按最佳沥青用量OAC制作马歇尔试件进行浸水马歇尔试验(或真空饱水马歇尔试验),检验其残留稳定度是否合格。如当最佳沥青用量OAC与两个初始值OAC1、OAC2相差甚大时,宜将OAC与OAC1或OAC2分别制作试件,进行残留稳定度试验。
我国规范规定,Ⅱ型沥青混凝土残留稳定度不低于75%,Ⅱ型沥青混凝土不低于70%。如不符合要求,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或者采用掺加抗剥剂方法来提高水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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