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复核无误的收、付款记账凭证记账。现金出纳人员在办理收、付款时,应当对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进行仔细的复核,并以经过复核无误的收、付款记账凭证和其所附原始凭证作为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
2、所记载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减。登记完毕,应当逐项复核,复核无误后在记账凭证上的“账页”一栏内做出“过账”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
3、逐笔、序时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4、必须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不得随便更换账页和撕去账页。
5、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准确无误。
6、使用钢笔,以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复写账簿除外)或铅笔书写。但按照红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及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业务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7、每一账页记完后,必须按规定转页。
8、现金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每月月末必须按规定结账。现金日记账不得出现贷方余额(或红字余额)。
9、记录发生错误时,必须按规定方法更正。
扩展资料:
登记内容:
1、日期
“日期”栏中填入的应为据以登记账簿的会计凭证上的日期,现金日记账一般依据记账凭证登记,因此,此处日期为编制该记账凭证的日期。
2、凭证编号
“凭证字号”栏中应填入据以登账的会计凭证类型及编号。
3、摘要
“摘要”栏简要说明入账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力求简明扼要。
4、对应科目
“对应科目”栏应填入会计分录中“库存现金”科目的对应科目,用以反映库存现金增减变化的来龙去脉。
5、借方、贷方
“借方金额”栏、“贷方金额”栏应根据相关凭证中记录的“库存现金”科目的借贷方向及金额记入。
6、余额
“余额”栏应根据“本行余额=上行余额+本行借方-本行贷方”公式计算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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