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名字可以和店面名不一样,但不能差的太多,必须是营业执照中的字。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第二十条:
(1)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2)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扩展资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内容:
一、第六条
1、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二、第七条
1、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2、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3、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1)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2)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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