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概括标准:美观、舒适、便捷、实用、明亮。
坐便器排污管中心与四周距离:一般排污管距墙为300mm、350mm、400mm(市场常见的马桶坑距,墙排式除外)距离两侧为最低375mm(总的间距是最低750mm,这个是最小尺寸,当然更大更舒适)前面距离最起码要600mm,也就是过道最窄通行距离。具体详细标准可见如下参考: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公用厕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外的公用厕所应设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设施;
2,距离最远工作点不应大于50m;
3,应设前室;公用厕所的门不宜直接开向办公用房,门厅、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
4,宜有天然采光、通风;条件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
5,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注:1 每间厕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
2 设有大会议室(厅)的楼层应相应增加厕位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2012.09.01实施)
3.9 公共厕所、无障碍厕所
3.9.1 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女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男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1个无障碍小便器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
2 厕所的入口和通道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
3 门应方便开启,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
4 地面应防滑、不积水;
5 无障碍厕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
3.9.2 无障碍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障碍厕位应方便乘轮椅者到达和进出,尺寸宜做到2.00m×1.50m,不应小于1.80m×1.0Om;
2 无障碍厕位的门宜向外开启,如向内开启,需在开启后厕位内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平开门外侧应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在关闭的门扇里侧设高900mm的关门拉手,并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插销;
3 厕位内应设坐便器,厕位两侧距地面7OOmm处应设长度不小于700mm的水平安全抓杆,另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安全抓杆。
3.9.3 无障碍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宜靠近公共厕所,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
2 面积不应小于4.OOm2;
3 当采用平开门,门扇宜向外开启,如向内开启,需在开启后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平开门应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在门扇里侧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锁;
4 地面应防滑、不积水;
5 内部应设坐便器、洗手盆、多功能台、挂衣钩和呼叫按钮;
6 坐便器应符合本规范第3.9.2条的有关规定,洗手盆应符合本规范第3.9.4条的有关规定;
7 多功能台长度不宜小于700mm,宽度不宜小于400mm,高度宜为600mm;
8 安全抓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9.4条的有关规定;
9 挂衣钩距地高度不应大于1.20m;
10 在坐便器旁的墙面上应设高400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
11 入口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
3.9.4 厕所里的其他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障碍小便器下口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400mm,小便器两侧应在离墙面250mm处,设高度为1.20m的垂直安全抓杆,并在离墙面550mm处,设高度为900mm水平安全抓杆,与垂直安全抓杆连接;
2 无障碍洗手盆的水嘴中心距侧墙应大于550mm,其底部应留出宽750mm、高650mm、深450mm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空间,并在洗手盆上方安装镜子,出水龙头宜采用杠杆式水龙头或感应式自动出水方式;
3 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直径应为30mm~40mm,内侧距墙不应小于40mm;
4 取纸器应设在坐便器的侧前方,高度为400mm~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