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名——一般指中国北部2省2市1区所在的区域,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地区。1949~1954年曾为一级行政区域
华南:地区名——在自然地理上广义的华南地区,指中国南岭以南及武夷山以东地区,包括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台湾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华东:地区名——一般指中国东部7省1市所在的区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和上海市。1950~1954年曾为一级行政区域。
华中:地区名——在自然地理上指中国秦岭、淮河以南,南岭以北,巫山、雪峰山以东长江流域。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和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的部分地区。
扩展资料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国先后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简称大区。华北由中央直辖,东北设人民政府,其他各大行政区设军政委员会。大区设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是一级地方政府,分别管辖若干省级行政单位。
1954年,撤销六大行政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地区改由中央直辖。这一划分方式影响比较深远。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全国分为四大经济区域: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为: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
东北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
中部地区(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东部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地理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