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处: 电话:65236228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等使用业务相关政策;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监督、分析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房源管理、数据维护和征信管理;协调、指导、考核协作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管理和提取等使用业务的风险防范;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管理;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处长:胡骋宇
办公室:电话:65810481 传真:65237998
负责本中心行政事务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记录与整理;文秘、档案、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安保和后勤;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中心本级和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的管理;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主任:许凤美
扩展资料:
管理中心职能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负责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缴存管理处、使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内部审计处、服务管理处九个职能部门;下设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虎丘九个分中心和盛泽一个管理部。公积金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
(二)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和使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三)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指导、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开展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监督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为面向社会、方便群众办事,公积金中心下设9个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组织建设、工商、农业、中国、交通、苏州等商业银行和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等单位入驻,集中承办住房贷款等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主要服务项目有:
1.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2.为借款人提供住房置业担保服务;
3.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
4.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
5.单位住房公积金开(销)户登记;
6.住房公积金卡务;
7.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
8.住房公积金和住房金融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12329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邮编:215006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