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没转正就被老板辞退怎么办

2021-12-10 社会 138阅读
1、是否过了试用期?被辞退的原因是什么?
2、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里需要注意点是,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不在试用期内,关键还是要看被辞退的原因。如果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的规章制度里必须明确载明何种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该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且向全体职工公示。如果单位没有证据证明以上事实,则也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你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4、建议您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创造属于自己的更好的未来!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后,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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