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执行的标准有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7、《木结构设计规范》
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
1、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合理、高效、各专业协调性好,塔基等重要垂直运输设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要;
2、施工进度:人材机组织协调好,进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
3、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满足合同及规范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保障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风险源识别及时,整个施工过程无安全事故;
5、成本管理:节约、节约、节约 ,在满足合同要求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材料的采购、人员用功的计划,等等。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一般要求有:
1、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2、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工程施工文件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施工文件应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对工程施工文件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