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举报总电话12333,各区举报电话也有很多,例如:
1、上海市区:上海市三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乡路188号一楼接待大厅 电话:31012740
2、黄浦:黄浦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车站支路87号 电话:63138183 53216105
3、徐汇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虹桥路432号 电话:64077766*1008
4、长宁区 :海松工作室 地址:威宁路410号三楼 电话:62625700
5、静安区 :静安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柳营路291号 电话:56727697
扩展资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风险提示
(一)仲裁申请材料提交不当的风险。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项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文书送达地址,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如申请材料书写不明,提交不完整,将承担立案审查无法通过并被要求补正等后果。
(二)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请求事项。请求不当,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三)举证不能的风险。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按规定履行举证责任;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证据;当事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在指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拒不配合鉴定的,将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不按时到庭参加仲裁活动的风险。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应按时参加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请人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将按缺席裁决。
(五)违反诚实信用行为的风险。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如提供虚假陈述或作伪证,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