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中国东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中部地区,东接沿海,西接内陆,按自北向南、自西向东排序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六个相邻省份。
扩展资料
中国东部概况:中国东部在上个世纪80年代深圳特区的开放,带动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发展;90年代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了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的改革发展。
珠三角、长三角迅速跃升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两极”。我国东部地区更有能力支持推动西部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促进、形成东中西互动和全国经济协调发展良好局面。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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