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证,是指在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到期前一天,到期当天及到期后一天)可以到当地交警支队办理延期5天。12天过后若仍需用进京证只能去进京的综合检查站重新办理7天的证件。在北京市各条高速公路即将进入市区处设有进京证办理点及检查站。
办理程序 :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埠车辆,申请办理进京货运、进京客车及外埠危化品通行证(三种临时证)时,需向进京办证处窗口提出申请。证件有效期均为5天内,并按证件规定的时间进入限行区域行驶。
另办理外埠危化品通行证时,申请人还须提供当地运输部门核发的危险品车辆运输资质证明。若外埠进京危化品运输车辆已经持有治安部门核发爆炸品通行证或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的,应当提前向进京检查站民警出示,无需再办理外埠危化品通行证。
需提交的材料:
(一)行驶证;
(二)绿色环保合格标志;
(三)交强险标志;
(四)驾驶证、身份证;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注意事项:
凡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辆(含公路)行驶的,都需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尾气排放检测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凭环保部门发放的进京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证或一次排放检测凭证,由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进京通行证。各进京通行证办证处凭环保部门发给的进京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证或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方可办理进京通行证(持"绿色通
道"通行证的车辆除外)持有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的车辆,只须办理1至2天有效的进京通行证,并不得进入三环路(含)以内地区行驶以内地区行驶(不含运送危
重病人的外埠车辆)。对外埠长途客运、旅游客运车辆,采取每6个月到指定的机动车检测场检测一次尾气,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有效期为6个月的排放检测合格证,到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理旅游客运证,到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处办理外埠进京客运证。外埠在京滞留三个月以上的车辆,凭有效的进京证明、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指定检测场出具的排放检测场出具的排放检测合格证到所在住地支(大)队宣传科办理车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