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基本上属于两种情况。一是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在可研或初设论证时由安全行政部门要求其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二是经过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宣传后建设单位才做的项目。此外,不少建设项目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安全预评价。一些建设单位负责人为了节省投资或其他目的,还通过各种关系说情,以求得省略安全预评价这一重要的步骤。这足以说明一些建设单位负责人对劳动安全"三同时"工作意识的淡薄。
这个工作具有一定的势力性,搞得好的话可能自己的收入不是很高,更有可能两袖清风。但是现在的社会而言,安全评价还是做得下去的,前景可能会很好。工资待遇也勉强可以,如果胆大的话很有可能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