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身边的电话拨打银行服务电话,进行口头挂失,不法分子有可能盗刷信息泄露人的银行卡,所以应该及时挂失、补办银行卡修改密码。
口头挂失之后,在有效日期内,去指定的银行办理正式挂失,否则卡内资金自动解冻。若遇到银行卡持有人在外地,不能及时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正式挂失。委托人在办理正式挂失的时候需携带本人和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银行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长期挂失,临时挂失为7天,长期挂失,正式挂失后失效。一般来讲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共需7天,以书面正式挂失为准。
书面正式挂失后,口头挂失自动失效,如果一直没有书面挂失,有效期过后被冻结的帐户将自动解动,可连续口头挂失。
如果是普通的借记卡,书面挂失到期后当时(第二天)就能办下来,帐自动转到新卡上,新卡新帐号,输入新密码后当时就能继续使用。挂失费每次10元,补卡工本费每张5元。(如想继续使用以前帐号,问问银行。)
办完新卡后,旧卡将被自动注销,银行卡挂失期间是不能接收汇款的,因为此时的帐户是被冻结的,不必担心银行卡被盗刷。
扩展资料
案件:
2014年4月,吕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同年12月6日,他收到短信提醒,告知其借记卡于当天17时48分07秒发生了一笔金额为4.5万元的交易,39秒后又发生了一笔金额为8.5万元的交易。
吕某收到短信提醒后,就近到ATM机进行了两笔取现操作,并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交涉,后到公安部门报案。随后,吕某将发卡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发卡行赔偿被盗刷的13万元存款损失及相应利息损失。
公安机关发现,金额为4.5万元的交易,是通过“智付通”刷卡机器完成的,收款人为樊某,地点位于云南省;而另一笔金额为8.5万元的交易,则是通过POS机刷卡完成的,收款人为某建材商店,交易地点在武汉。
两笔钱的交易地点均不在北京。根据常识判断,吕某难以在同一时间使用同一张借记卡往返三地操作。基于此,法院认定涉案借记卡的诉争交易系他人使用伪造银行卡进行。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银行与吕某之间是合同法律关系,发卡行有义务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涉案两笔盗刷交易系通过伪卡在银行提供或经银行认可的服务设施上完成,银行卡系统不能有效分辨真卡和伪卡是造成盗刷的重要原因。据此,法院支持了吕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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