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电动车,放在下面的行李舱内,需要事先到车站问询处或行李房咨询。
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52条规定的物品。
扩展资料:
乘坐大巴注意事项
1、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机动车不具备载客准运资格或有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坐该车。
同时,要注意汽车的车况和载客量,车超员时也千万不要乘坐。遇到这类情况,宁可错过旅途也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举报。
2、在等候乘坐公共汽车时,要在站台和指定地点等候车辆,不要站在车道上候车。
3、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拥挤时也容易给扒手可乘之机。
4、不能把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带入车内。易燃易爆物品容易在挤压、碰撞、或车辆震动过程中引起燃烧和爆炸,严重危及大家的生命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