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一般情况是不可以转到其他亲属关系户口上的,但是如果确实有必要更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以收养名义进行户口登记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或夫妇双方结婚多年,没有子女
2、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经市、地属以上医院证明确无生育能力的公民,收养被遗弃的婴儿
3、市地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司法机关签发的公证书及单位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