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会倾向也可称为反社会意识,反社会意识实际上是社会意识中的消极部分,它可以腐蚀个体的灵魂,成为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反社会意识的形成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个人是否形成反社会意识关键在其自身。虽然它们仅为极少数人所具有,但是危害极大。
反社会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对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政策方针;
(2)反对现实的道德伦理观念
(3)反对现实的价值观念;
(4)反对现实的法律观念;
(5)反对现实的民族生活习惯
扩展资料
产生因素
这是由于弱势群体因社会支持不足,个人受挫而悲观失望,并极端化为对社会的仇视和对抗是最根本的原因。这些原因导致一些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在心理上失衡,产生相对剥夺感。从而把在经济领域中因利益冲突而生的“仇富”心理,以及针对明确对象的报复行为。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加快,中国加入 WTO,经济全球化,社会分化在经济、政治、社会上,都有了跟进一步的体现。与此同时社会意义群体的分化也愈演愈烈。尤其体现在穷人与富人利益的分化,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利益分化上。利益群体的过度分化,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强势与弱势两极分化。
这已经延伸到在婚姻、家庭、日常交往中的琐碎纠纷郁积起来形成对整个社会和无辜他人的仇恨,并将仇恨转化为以残忍手段向无明确对象的群体(只要是易于攻击)实施报复的“反社会”暴力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社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