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成员国间的汇率政策和经常项目的支付以及货币兑换性方面的规则,并进行监督;
2、对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在必要时提供紧急资金融通,避免其他国家受其影响;
3、为成员国提供有关国际货币合作与协商等会议场所;
4、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与货币领域的合作;
5、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步伐;
6、维护国际间的汇率秩序;
7、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体系等。
扩展资料:
组织机构
1、理事会
理事会是IMF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各派一名理事、一名副理事组成,任期5年。理事通常由该成员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有投票表决权。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
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批准接纳新的成员国;批准IMF的份额规模与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批准成员国货币平价的普遍调查;决定成员国退出IMF;讨论有关国际货币制度的重大问题。理事会通常每年开一次年会,一般同世界银行理事会年会联合举行。
2、董事会
执行董事会是IMF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常设机构,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任期2年。执行董事包括指定与选派两种。执行董事由持有基金份额最多的5 个成员国即美、英、德、法、日各派一名,中国、俄国与沙特阿拉伯各派一名。选派董事由其他成员国按选区轮流选派。
3、总裁
总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长官,其下设副总裁协助工作。总裁负责管理IMF的日常事务,由执行董事会推选,并兼任执行董事会主席,任期5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