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以前没有一本、二本,只有重点、一般本科、专科、中专四类,录取时分批录取。
1994年:高考实行了“3+2”的方案,考生必须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加考物理、化学;文科加考政治、历史。同时在招生方面实行了国家计划招生、用人单位委托招生、招少数自费生三种招生办法。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
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10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高考并非中国公民获得文凭学历的唯一途径,还有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途径,所取得学历都是国家认可的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