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12月,吉林警察学院有专科。
吉林警察学院有专科教育,开设的专业分别为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法律事务、文秘、应用韩语、财务管理、艺术设计等7个专业,所属大部分以上是公安与司法和教育与体育大类。
扩展资料:
刑事侦查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
1、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警察基本素质,全面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
2、具有严明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胜任刑事侦查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1、侦查专业培养学生熟练掌握侦查相关理论、知识, 有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侦查专业学生接受系统的 侦查专业技能的训练,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胜任刑事侦查工作。
3、侦查专业学生具有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能、适应能力强等特点。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及能力: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牢固树立法制、纪律观念,令行禁止;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公安事业,具有献身精神。
2、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3、掌握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掌握侦查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练掌握侦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手段,具有侦破一般案件的能力,具有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4、掌握射击、擒拿格斗、驾驶、查缉战术等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5、具有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
6、具有集体合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具备与公安工作相适应的人文、自然科学知识及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达标。
8、掌握增进身心健康的手段与方法,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警察学院—专科专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