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银行对短期的抵押贷款都没有要求购买保险,但对于长期的贷款,如房屋按揭贷款一般都要求办理保险,第一受益人是贷款银行,这是银行为了规避风险的一项措施。保险对于抵押物所有者也不是没有益处。当抵押物出险时,银行的债务依旧存在,保险赔偿金可以偿还贷款,银行受益部分不能超出贷款的金额。比如:你用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100万元,10年。5年后已归还了50万元,这时房屋出险,保险公司赔付100万元,50万元用作归还贷款,剩余50万元归你(第二受益人)所有。另外,提前归还贷款,可以退还剩余时间相应的保险。
当然这类保险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强制购买违背了保险是自愿购买的原则;强制指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保费一次性缴纳,保险公司却按期入账;按揭贷款保险未收到房就要先缴清保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