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函
致(招标代理公司) :
(投标人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货物名称) 进行投标,在此:
1、 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 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
(2)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 包含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 份;
2、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为 (形式) 。
3、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 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货物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3)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6) 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 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8)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4、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 标 人 单 位 (盖章): 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