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方式如下:
一、根据企业资本关系区分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投资双方都有一个共同的控制方,比如A公司下面有两家子公司B公司、C公司,则B和C之间的合并就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跟上面相反,B公司和C公司合并之前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共同的控制方。
二、根据会计核算规则的不同区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持股比例在50%以上;
(2)初始投资成本为享有的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3)采用成本法核算;
(4)付出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初始入账价值的差额倒挤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5)初始入账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相同,为享有的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持股比例在50%以上;
(2)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3)采用成本法核算;
(4)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两者间需要调整的差额;
(5)初始入账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相同,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扩展资料:
案例1:比如甲企业的股东构成情况是,A企业40%、B企业30%、C企业20%、D企业10%,章程规定60%的股东可以控制该企业,那么AB组合、AC组合均可以控制该企业,不是唯一的,就不算共同控制。
案例2:比如甲企业的股东构成情况是,A企业40%、B企业30%、C企业20%、D企业10%,章程规定70%的股东可以控制该企业,那么AB组合可以控制该企业,是唯一的,就属于共同控制。
也许有人会说,ABC组合也可以控制呀,注意了,ABC这个不需考虑,因为我们要关注的是能够达到控制的最少数量组合是否唯一,本题中能够组合控制的最少数量是2个股东,那么我们就只关注2个股东的组合是否是唯一组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