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有广义和狭义。广义的,不论时代,凡写得潦草的字,都可以算草书。狭义的,即作为一种特定的字体。形成于汉代,是为了书写简便在隶书基础上演变出来的。特点是结构简省、笔画连绵。草书分章草和今草,而今草又分大草(也称狂草)和小草,在狂乱中觉得优美。
马的草书如图:
扩展资料:
草书的特点:
草书在唐代出现了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狂草,成为完全脱离实用的艺术创作.狂草亦称大草,笔意奔放,体势连绵,如唐朝张旭《千文断碑》、《古诗四道》,怀素僧《自叙帖》等等,,张旭史称“草圣”,孙过庭《书谱》字字区别,不相连接,而笔意活泼、秀媚。
“大草”与“小草”相对称,大草纯用草法,难以辨认,张旭、怀素善此,其字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清朝冯班《钝印书要》谈学草书法云:小草学献之、大草学羲之,狂草学张旭不如学怀素。怀素的草字容易辨认,字迹清瘦见形,字字相连处亦落笔清晰易临。
张旭字形变化繁多,常一笔数字,隔行之间气势不断,不易辨认,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格,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提到张旭草书以“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而有动于心,必于草书挥毫发之”,故学张旭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