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的职能谈谈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必要性

2020-06-06 综合 86阅读
(一)现行税法采用分类计税模式,对各个应税项目分别规定费用扣除和税率,不能就纳税人一年的全部所得综合计算征税,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所得税基本原则。
(二)现行税法对大部分应税所得项目采用定额扣除、按次计征的办法,容易造成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存在较多的税收漏洞。
(三)现行税法确定的税基过窄,减税、免税项目过多,减免税政策不规范,实际执行中漏洞大,难以控管。
(四)现行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和支付所得的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义务,不利于监控个人收入和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对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居民和外籍人员的各项所得及我国境外的外籍人员就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而征收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源于英国,在1799年开征,是一个年轻的税种,直到1842年才变成一个永久的税种。由于其税源充足,较好地符合了税收中性及量能课税的原则
看到文章《个税起征点调整暂不考虑》中说:“明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转型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燃油税改革等措施都将给财政增收带来压力,所以决策层暂不考虑个人所得税调整。而且很多人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后受益群众并不多,尤其对那些中小城市工薪阶层没有太多影响。”“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很多中西部省市个人所得税将面临绝收,而对于那些地区个人所得税就失去了调节收入的功能。”“一位参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官员说,实际上很多方面如果解决了老百姓的后顾之忧消费就好办了,不一定非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来增加收入。”晴空想结合文章中的这些观点谈谈个人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看法。

上面文章中的第一点提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后受益群众并不多,这点晴空不敢表示苟同。确实,个人所得税的最大功能是调节收入所得差距,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对于低收入人群影响很少甚至没有影响,而对于目前对于消费支出贡献很大的中等收入人群来说,却是和切身利益关系很大的。拿一个月收入10000元的北京白领来说,如果不计算三险一金等非纳税的扣缴,他的纳税额是1225元,大约相当于养一辆车或者是一个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如果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于这些占社会消费支出主力地位的中产阶级来说是非常好的消息。在提高他们实际收入的同时,也可以真正的起到拉动内需的作用。而对于财政增收带来压力的说法更是不好理解,如果是在经济正常发展的时期,财政达到增收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然而在这种非常困难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仍然强行要求财政必须实现增收就是很奇怪的事情,带有强烈的官僚主义色彩和脱离实际的倾向。

第二点提到如果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那么很多中西部省市个人所得税将面临绝收,这点就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定位问题。个人所得税的根本作用是调节个人收入,平衡高低收入人群之间的差距。但是在特别的情况下,例如出现经济危机的时候,个人所得税也是刺激消费、提高居民收入最热门的政策措施之一。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一种很好的缓解经济危机的方法,而不必过多看中其本来的作用。所以,如果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造成部分地区该项税种绝收,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反而该地区的领导要考虑的应该是提高该地区的收入来使有人能达到起征点吧。

第三点提到如果能制定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那么可以不用通过个人所得税来增加收入。晴空认为两者之间并不矛盾。经济危机条件下很多人不敢消费,诚然是因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必须要留出必要的储蓄来应付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这个原因,但同时消费能力不够强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开源节流中的“开源”和“节流”是同样重要的环节。

综上,制定政策的有关部门应该明确,为了在经济危机条件下经济能够较快地复苏,必须要先确定好要扶持的对象范围和方法。晴空建议,应该“两端齐抓,照顾中间”,两端齐抓就是兼顾低端收入人群和较高收入人群,照顾中间就是稳定中间收入的人群。稳定低端收入人群可以促进社会体系的稳定,而促进较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和支出稳定,则是让社会能尽快摆脱经济危机的一条途径。仅仅保持稳定并不能自动的摆脱危机,因此要找到摆脱危机的方法是更重要的任务。因此,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晴空建议个人所得税应根据家庭单位来进行征收和调节,而不应该单纯按照个人所得来征收。两个收入均为10000元的人,其中一个可能没有任何其他负担,但另外一人可能有失业的家属、患重病的老人、入托的孩子等非常重的家庭负担,对于他们征收同样的税额,在看似公平的表面下实际上是根本的不公平,建议有关的部门应该全面考虑按照家庭为单位,而不是简单的调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样才能切实的发挥好个人所得税对于社会所得的调节作用。
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税收服务内涵,创新税收服务方式,提供符合广大纳税人要求的低成本、高质量和全方位的税收服务,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从认识上领会“提升税收服务质量,搭建诚信征税平台”的必要性。
可以看到,市场经济用其“无形的手”体现着竞争、质量、速度和效益。因此,作为社会的一个结点,税务部门提升税收服务质量,崇尚诚信征税,实质就体现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也是尊重纳税人权利的体现。事实证明,纳税人权利得到越好的保障,其税法遵从度也会越高。再者,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也是现代税收工作的客观要求和税务部门树立良好形象的需要。
二、要从实践中摸索一套衡量税收服务质量的标准。
当前,对于税务部门言,尽管尚未有一套完善的税收服务衡量体系,但根据多年来的税收服务实践,可概括为三大方面作为考评、衡量之参考。
一是纳税人的满意程度。借用工商管理理论,衡量纳税人对税收服务质量满意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五大因素:诚信度、专业度、有形度、同理度、反应度。其中诚信度是指税务部门是否能够始终如一地履行自己对纳税方所做出的承诺,当真正做到这一点的时候,就会拥有良好的口碑,赢得纳税方的理解与信任,缩短征纳间的心态距离。专业度是指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素质,包括: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对纳税人的礼貌和尊敬及与纳税人有效沟通的技巧等。有形度是指有形的服务设施、环境、服务人员的仪表以及对纳税人的帮助和关怀的有形表现。可以看到,服务本身是一种无形的产品,但是整洁的服务环境、良好的办税秩序、大厅里为纳税人提供的专用座椅以及服务指南、导税员等等,都能使服务这一无形产品变得有形起来。同理度是指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随时设身处地地为纳税人着想,理解纳税人的处境,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反应度是指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纳税人的需求给予及时反应并能迅速提供服务的愿望。当服务出现问题时,马上回应、迅速解决能够给服务质量带来积极的影响。对于纳税人来说,需要的是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应该说,当前征纳方对上述五要素各有偏重。于征税方言,重视有形度;于纳税方而言,对诚信度和反应度极为看重,最希望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能够完全履行自己的承诺并及时地为其解决问题。鉴于此,税务部门要坚决摒弃那种“只考虑税务机关征管,不考虑纳税人负担”的思维定式,不断通过服务质量的五大要素来衡量自己所提供的服务,将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各项工作成绩和效果的最基本和最重要指标,不断提升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的满意度。
二是社会各界的评议程度。近年来,各地开展了系列评议活动,无论是行政执法评议还是行风评议,其真正的目的不外乎规范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整顿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作为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之一的税务部门,完全可借助该种外围的评议方式,将税收服务质量纳入其考评范围,更客观、全面地掌握税收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的放矢进行纠正,提高。
三是税务部门内部制订的岗责体系及其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按照现代科学管理理论,规范、明晰的岗责体系,公正、理性的考核机制是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并有效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几年来,税务系统在岗责规程的完善、执法责任的落实、目标考核机制的建立健全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以我省国税系统为例,基层“三化”建设、“三位一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制订等,均以量化的标准对税收服务质量进行了评估。同时,为避免人为干扰,部分单位如无锡市国税系统还对“三位一体”目标管理考核进行了软件开发,这种以机管人,人机结合的模式,也必将激发整体及个体的工作活力。因此,完善的内部考评体系不仅可涵盖税收服务各环节,还可直接衡量其质量的优劣。
三、要通过有效途径提升税收服务质量。
当前,对内,要抓“两大工程”。要以人为本,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其中尤以税务人员个人涵养的提高和工作责任心的落实为重。同时还要发扬团队精神,只有依靠高素质税务人员的优化组合和基层领导干部的身先士卒,税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要制度着手,完善服务运行机制。特别是要深化完善日常征管机制,要从纳税人角度出发,调整管理职能,加强部门协作,最大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少让纳税人走弯路,方便纳税人;同时要切实加强内部的政务制度建设。因为无论是对外的大厅窗口还是对内的科室部门,税务机关最终服务的归结对象还是广大纳税人。因此,按照内部制度规定形成的部门人员各司其职,分工部门职能发挥及其相互协调都是服务质量最基本的体现。对外,要力求两项创新。一要实现服务方式创新。要跳出低层次的大厅形象建设、一些资料介绍、电子触摸屏等服务概念,站在法治高度,真正解决办税方式繁杂,不规范,纳税人信息渠道不畅,遵从成本过高等所带来的税收管理中的矛盾。当前,要重点完善多元办税方式,解决办税窗口排队拥堵问题,节约纳税人的时间要素和人力资本。同时,要以便利纳税人为出发点,在纳税人聚集地尽可能多设几个申报点,使税务服务成为纳税人容易得到的公共服务。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征纳双方沟通的信息渠道,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信息通报会,实行与重点企业挂钩联络制度等,解决当前纳税人反映的了解税收政策难等情况。此外,要积极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估,打击涉税犯罪,维护好纳税人的权益。二要实现服务手段创新。重点要利用计算机管理提升税收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快数据的处理速度,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大对原先零碎、功能单一的征管软件及行政管理软件的整合力度,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更加高效快捷;要提升税务人员的操作应用熟练程度,达到纳税人所企求的快速反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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