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经营公司固定资产,防止公司固定资产流失和无序失控,现制订此流程。
2.0 定义和分类
2.1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2 分类
公司应制定《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来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折旧年限,折余净、残值等相关信息,由公司管理层审批,法人代表及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报税局备案。一般情况下,公司对新增固定资产须按照该明细表来进行确认,分类并使用相关参数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等相关的会计处理。该明细表一经确定,一般不允许更改,如有需要,须经公司管理层确认, 法人代表及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并报送税局备案此项更改事项.。
3.0 固定资产购入(添置)计划制定及反馈
3.1 固定资产的审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相关使用者需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采购部门填写采购单申请购买。(见《附件一 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
3.2 如果使用者因原使用资产报废而添置新资产,必须先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将原资产报废后方可申请采购。(见《附件二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0 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和付款
4.1 固定资产入厂后,货仓收货人员实地查验无误后,填写一式两联的《固定资产收货单》, 一联留底,另一联与采购单装订在一起交予财务。(见《附件三 固定资产收货单》)
4.2使用部门确认该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填写一式二联的《固定资产验收报告》,一联留底,一联交由财务结转或支付尾款使用,并存档。(见《附件四 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4.3 财务收到《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和《固定资产收货单》后,通知采购部请款。
4.4 采购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向财务申请支付该笔款项。
5.0 固定资产领用:固定资产验收完成后,申请单位需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由部门领导及财务经理审议后呈送总经理,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领用。(见《附件五 固定资产领用单》)。
6.0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6.1 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统一编号、订牌,并记入《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中予以管理。每月15号前对上月新增固定资产实地盘查并将固定资产标签贴在该项设备上。
6.2 报关部负责对从海关免税进口的设备予以特殊编号,并建立清单,每半年核查一次。
6.3 资产使用部门应配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建立并维护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清单》,保证帐物相符,同时要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当使用人发生变化时(如离职、调动等),要做好移交工作。(见《附件六 固定资产管理清单》)
6.4 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日常维修、保养、大修等管理制度细则,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每月编制机器使用状况清单交由财务并上报公司领导层。
6.5 财务每年组织一次全厂所有固定资产实物盘点,核对帐物, 必须做到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帐物相符。财务将资产清查时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发往各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提供填写盘亏、盘盈原因报告, 财务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主管领导处。在此基础上,财务不定期对各部门设备进行抽查盘点, 并反馈结果,并在主管领导批准的基础上办理相关账务手续。
6.6 公司各部门间固定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双方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交由总经理批准后, 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给财务部办理转移变更。(见《附件七 固定资产转移单》)
6.7 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在公司的安全场所合理存放,如果需要离厂维修或是外发加工,必须填写出厂放行单并由主管领导和财务经理签批后才能出厂放行。
7.0 固定资产的报废
7.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2) 经修理、调校后,其准确度、稳定性仍无法达到规定指标;
3) 主要零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购买或代用;
4) 损坏严重,确认无修理价值;
7.2 报废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报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公司主管批准后, 办理相关报废手续。汽车报废须经当地车辆管理所鉴定。
7.3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公司主管固定资产领导及财务部审议, 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
7.4 如报废固定资产可作废料等出售,出售金额必须报备财务,以便财务入账,冲减固定资产清理。
8.0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折旧的办法, 由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根据固定资产清单按月计提、登记明细帐, 并记入使用部门成本。
(本流程附相关办法中所提及之表单,详细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