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届奥运会组委会的经营手段主要是以下三种:(1)征集赞助商。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组委会引入了“赞助商”的概念,并将赞助商提升为发起人。组委会把发起人的数目限定为30家,并规定在每一个行业里只选一家企业。这等于挑起了奥运会赛场上的另一场商业比赛。因此,为了挤挎同行业的企业,很多国际性大公司纷纷出巨额资金“购买”奥运会的独家赞助权。当时,组委会开出的赞助商底价是400万美元,但实际上最后的赞助商出价远远高于这一数字。(2)出让电视转播权。电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经历和观看奥运会的途径,因此,第23届奥运会组委会想到了出让电视转播权。当时,洛杉矶奥运会组委会与美国ABC广播公司签订了22,500 万美元的转播合同,允许ABC公司在16天里转播220小时的奥运会节目;与欧洲联合广播公司签订了1980万美元电视转播合同。(3)高价销售门票。洛杉矶奥运会组委会充分利用了人们观赏高水平体育运动的心理,并把它引入了商业机制,销售门票成为23届奥运会三大盈利手段之一。上述三条集资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洛杉矶奥运会的财政状况,也从根本上奠定了现代奥运会经营模式的架构。因此,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指出,洛杉矶奥运会是奥运发展史上的转折点,开创了体育界与商业界有序合作的新途径。
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由国际奥委会的市场开发计划和举办城市奥组委的市场开发计划组成.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计划由奥运会电视转播权计划和奥林匹克伙伴计划(TOP计划)及相关计划组成.洛杉矶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由三部分组成,一个是赞助计划,一个是特许计划,还有一个是票务计划。奥组委主要公布的是赞助计划和特许计划。